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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有我-2019首届回天地区羽毛球文化节暨第一届羽毛球单项赛

回天有我-2019首届回天地区羽毛球文化节暨第一届羽毛球单项赛

报名时间: 2019-06-18 10:20:00 - 2019-07-08 18:00:00
比赛开始: 2019-07-13 08:00:00 - 2019-07-14 18:00:00
组织机构: 苍狼体育
组委会: 指导单位:北京市体育局&nbsp;北京市体育总会&nbsp;<div><br></div><div>赛事组委会为每一位参赛选手都提供了运动T恤衫一件;</div><div>邀请羽毛球世界冠军光临比赛现场参与互动,签名、合影留念!</div><div>“中国体育”对比赛全程现场直播;</div><div>赛事组委会还邀请了第三方平台对本次比赛进行照片直播。</div><div>赛事组委会为本次比赛每个项目设计为半天时间紧凑完赛,本次比赛年龄和项目粉的更细,方便每一个年龄段的球友参赛。<span style="font-size: 0.85em;">&nbsp;&nbsp;</span></div>
比赛组织者: 哈哈
联系电话: 18510909838

比赛章程

指导单位: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 
支持单位: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北京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北京市羽毛球运动协会、北京市昌平区体育局北京市昌平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文化服务中心
承办单位:苍狼体育
媒体支持:中国体育回天有我  回龙观社区网 
一、比赛时间:2019年07月13日、07日14日
二、比赛地点:胜焰体育馆   
场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九台路3号九台路便民早市
三、比赛组别及赛制:
(一)比赛组别

1、青年组: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20~29岁(1990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的)
30~39岁(1980 年1月1日至1989年12月31日出生的)

2、壮年组: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40~44岁以下(1975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出生的)
45~49岁以下(1970年1月1日至1974年12月31日出生的)
50~54岁以下(1965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出生的)
55~59岁以下(1960年1月1日至1964年12月31日出生的)
60~64岁以下(1955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的)
65~69岁以下(1950年1月1日至1954年12月31日出生的)

3、老年组:男、女双打
70~74岁以下(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的)
75~79岁以下(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
80岁以上(193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含1939年12月31日)

4、混和双打组:(按两位运动员相加年龄分组)
① 80岁以下混双,不分年龄组(不含80岁)
② 80岁以上混双,(含80岁;每位运动员年龄不得低于40岁)   80 岁;
90 岁;
100 岁;
110 岁;
120 岁;(每组男、女运动员年龄不得相差10岁以上)
130 岁;
140 岁;
150 岁(每组男、女运动员年龄不得相差15岁)
备注:以上2-5组别比赛项目,若报名不足4人或4对,则取消该项目并入低年龄组。
(二)赛程赛制 比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2017版)羽毛球竞赛规则(不执行发球1.15米的规定),结合本次比赛实际情况制定。
1、单项赛赛制
(1)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决出最后名次;
(2)小组赛采取一局一胜21分制,双方比赛先到21分者胜;
(3)淘汰赛采取15分三局两胜的赛制,每一局先得15分者胜出,有一方获得 两局胜利,比赛结束;
(4)各年龄组别报名人数未达四人,取消该组别比赛,该组别报名队员并入上一个大年龄组(成年组并入低年龄组)参加比赛,并随该组统一录取名次;
(5)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两项比赛;
(6)青少年组比赛小龄可升组参加,20岁及以上组别大龄可降低年龄组参加;
(7)比赛组委会有权根据本次比赛情况,调整比赛赛制,且拥有最高解释权。
2、运动员资格及审查
(1)、符合报名年龄,身体健康。患有心血管疾病和不适宜剧烈运动者不得报名参赛,比赛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2)、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现役和退役五年之内的专业运动员,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3)、运动员报名后由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公示期为2天,公示及比赛阶段如发现有报名选手资格不符,可向组委会举报或提起申诉,同时需缴纳500元申诉费,并附书面材料,如反映问题属实,退回申诉费,败诉者申诉费恕不退还。
(4)、如发现运动员资格与要求不符,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3、赛事纪律
(1)、参赛队员比赛期间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裁判员核实身份。
(2)、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调解结束,计算时间)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3)、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参赛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主办单位的各项参赛规章制度及赛事通知,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球队及运动员,组委会有权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的处罚。
(4)、获奖队员须参加颁奖仪式,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4、弃权
(1)、凡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不到场上的参赛队员,按弃权处理;(2)、比赛中,凡因伤、因病、因参赛器材等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超过5分钟按本场弃权处理。
四、奖励办法:
1、第一名:金牌,获奖证书并结合相应的实物奖励;
2、第二名:银牌,获奖证书并结合相应的实物奖励;
3、第三名第四名并列:铜牌,获奖证书并结合相应的实物奖励。五、参赛办法:
1、报名日期:即日起至07月8日下午18:00。
2、报名费:单项100元/人;双打200元/组。
3、报名材料: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参赛项目。   (比赛当天请携带身份证)
4、报名电话/微信:张老师18510909838。
六、仲裁与裁判:由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羽毛球协会选派。
七、本规程解释权以及修改权归赛事主办方。
八、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赛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