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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业余羽毛球公开赛暨全国业余俱乐部联赛-北京海淀站报名

2018年北京市业余羽毛球公开赛暨全国业余俱乐部联赛-北京海淀站报名

报名时间: 2018-06-11 10:50:00 - 2018-06-20 17:00:00
比赛开始: 2018-06-23 08:00:00 - 2018-06-24 18:00:00
组织机构: 羽林决
组委会: 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比赛组织者: 哈哈
联系电话: 13821479842

比赛章程

2018年北京市业余羽毛球公开赛暨全国业余俱乐部联赛北京选拔赛海淀站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二、   承办单位:北京市羽毛球运动协会、北京市海淀区羽毛球运动协会
三、   协办单位:动百特(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   比赛获奖:获得前四名的团体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参加总决赛。
五、   比赛时间、地点:
6月23日-6月24日(根据报名情况安排比赛时间)海淀区建材中路动享羽毛球馆
1.  分站赛:
6月10日   顺义羽协羽毛球馆
6月23日   海淀区建材中路动享羽毛球馆
7月8日    昌平体育馆
8月25日   丰台龙源飞扬羽毛球馆
2.  总决赛:9月15-16日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馆   
六、   竞赛项目及组别
1.  甲组五场制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2.  乙组三场制混合团体赛(男子单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七、   参赛资格1.  运动员年龄:甲组报名运动员必须为200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乙组报名运动员必须为1978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2.  身体健康,适宜参加羽毛球比赛。
3.  各队需自行购买保险。
4.  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场比赛前裁判员现场将进行查验。
5.  注册运动员参赛要求:                
i.      注册运动员是指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              
ii.      甲组比赛中,每一场团体比赛,每队只能有2名注册运动员参加,且只能参加双打项目。2018年1月1日(含)以后仍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乙组不允许注册运动员参加;
八、   参赛办法
1.  报名:               
i.      分站赛报名:
1)  甲组: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领队及教练员可兼运动员,报名时须在运动员名单中出现,否则无法参赛)、运动员9至15名(含兼运动员的领队与教练),男运动员不能低于4名,女运动员不得低于4名。所有运动员不能兼项;
2)  乙组: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领队及教练员可兼运动员,报名时须在运动员名单中出现,否则无法参赛)、运动员5至8名(含兼运动员的领队与教练),男运动员不能低于4名,女运动员不能低于1。所有运动员不能兼项;
3)  所有运动员不得跨组报名,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
4)  各分站赛联系方式确定后陆续公布。              
ii.      总决赛报名
1)  各分站赛前4名有资格报名总决赛;
2)  各分站前2名优先报名,优先期结束后,前4名均有资格报名,具体安排在总决赛补充通知中公布;
3)  根据比赛报名情况,主办单位有权给予部分队伍外卡名额;
4)  在分站赛中报名,但所在俱乐部未报名参加总决赛的运动员,可以交流至其他俱乐部参赛,但甲组不超过3人,乙组不超过2人。
5)  总决赛限报16支队伍。
2.  报名方式
ⅰ. 直接点击链接报名。各俱乐部领队代表报名缴费。
ⅱ. 现场报名        
iii.      报名联系方式:15321556929 王彬             
iv.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6月20号
4.  参赛费为避免报名参赛队伍无故弃权,影响其他羽毛球爱好者参赛,赛事承办方将收取参赛费。五场混合团体赛:每个俱乐部代表队500元参赛费。三场混合团体赛:每个俱乐部代表队200元参赛费。
九、   竞赛办法1.  第一阶段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原则上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和附加赛,总决赛均决出前八名。裁判长有权根据报名及比赛情况调整比赛方法和比赛出场顺序。
2.  出场顺序:
甲组:提交出场名单后,出场顺序在领队会抽签决定。
乙组:男子单打、混合双打、男子双打。
3.  赛制甲组: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和第二阶段淘汰赛,均采用五场三胜制,先胜三场的一方获胜。乙组: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和第二阶段淘汰赛,均采用三场两胜制,先胜两场的一方获胜。
4.  记分方法甲组、乙组均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采用21分每球得分制,先到21分者获胜;决胜局采用11分每球得分制,6分交换场区,11分封顶。
5.  参赛队员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备查验,未带者按照弃权处理。
6.  弃权和罢赛                 
i.  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10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ii.  罢赛: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时,可通过临场裁判员向裁判长反映,对裁判长的裁决仍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组委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诉。运动员或俱乐部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俱乐部,组委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iii.  请各队伍认真组织参赛。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7.  竞赛规则、比赛用球、比赛服装                
i.      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本规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ii.      比赛用球:详见补充通知。
8.  录取名次与奖励                
i.      分站赛比赛取前四名,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分站赛承办方确定。              
ii.      总决赛
1)  比赛录取前八名,并发放奖品、奖牌及证书。
2)  符合中国羽协相关规定的队伍有资格报名参加2018年中国羽毛球协会业余俱乐部联赛大区赛。
十、   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1.  仲裁委员会赛区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北京羽协选派(名单另发),委员不足名额由赛区选派。
2.  裁判员比赛裁判长、编排长及裁判员由北京羽协选派。
十一、  参赛经费参加比赛运动员自行负担食宿、交通费用。
十二、  本规程由北京市羽毛球运动协会负责解释。